港鐵屢傳沉降 新措施要求48小時內向公眾匯報
發布時間: 2018/08/06 21:39
最後更新: 2018/08/06 23:09
港鐵車站連環爆出沉降事件,屋宇署及機電工程署(機電署)聯同港鐵檢視現行安排後制定措施,在錄得沉降幅度達到港鐵或政府當局預設的停工指標,或在其他情況下港鐵公司或有關部門認為沉降有可能會影響鐵路設施或鐵路運作安全而須暫停工程,港鐵公司、屋宇署及機電署會即時互相通報。
在隨後48小時內,屋宇署會完成視察受影響的鐵路設施,以確認其結構安全;機電署亦會完成覆核港鐵公司提交的路軌監測數據,以確定鐵路保持運作安全。屋宇署及機電署並會隨即發出聯合公布,向公眾匯報情況。
至於現時在鐵路保護區內受沉降監測的工程共有64宗,港鐵將另行公布有關名單。
在新機制下,屋宇署就鐵路保護區範圍內的私人發展項目發出開展建築工程同意書時,會同步通報機電署及港鐵公司,以讓港鐵公司及早制訂監察鐵路安全運作的計劃。在個別情況假若港鐵公司從其他途徑獲悉鐵路保護區範圍內有私人發展項目展開建築工程,港鐵公司亦會同步通報屋宇署和機電署,以加強溝通。
屋宇署會繼續因應有關私人發展項目訂定沉降監測點及適用的停工指標。除此以外,港鐵公司亦可按保護鐵路的既定程序,要求私人發展項目的發展商設置額外沉降監測點及為該等監測點訂定停工指標。
政府發言人重申,因地基工程引致附近構築物出現沉降情況,並不罕見。如相關沉降情況位於為有關監測點事先訂定的可接受沉降水平內,相關工程無須停工。若有關沉降數值已達停工指標,有關工程須停工,而有關註冊建築專業人士亦需考慮施行更多緩解措施及補救工程,以修正有關情況,但這並不代表有關鐵路設施的結構或鐵路運作已變得不安全。
於工程停工期間,屋宇署、機電署及港鐵公司會繼續密切監察有關情況,確保鐵路設施結構和鐵路運作安全。屋宇署亦會聯同港鐵公司,要求負責私人建築工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制訂緩減對鐵路設施結構影響的措施。機電署亦會確定港鐵公司有嚴謹的監測措施確保鐵路運作安全。
如接獲復工要求,屋宇署會繼續以確保鐵路設施結構安全的原則嚴格審批有關申請,包括按既定機制諮詢機電署、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及港鐵公司。若復工要求獲接納,屋宇署及機電署會向公眾公布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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